家规如山
——记优秀共产党员、广东湛江市前政协主席陈光保
6月7日,陈光保回到“广东省包产到户第一村”潭葛村。1977年,时任海康县(后改为雷州市)县长的陈光保冒着风险支持潭葛村进行包产到户试点。有一群人,一辈子怀揣信仰。他们虔诚俯首,甘为人民的孺子牛;他们九死不悔,为理想披肝沥胆,浩然之气充塞宇宙苍冥。他们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共产党人!陈光保是他们中的一员:16岁参加革命,18岁入党,63岁离休后还扛着锄头开荒办农场,裸捐助学。对把心都掏给老百姓、把一生交给党的人,雷州半岛群众自发创作当地民歌“雷歌”,深情夸赞陈光保。新华社记者 梁旭 摄
弟弟陈平年轻时曾担任村里的毛泽东著作辅导员。有关部门曾3次给陈平安排工作,陈光保知道后,立即勒令辞退,陈平至今务农。
即使是陈光保的父母,也没享受过当县委书记的儿子带来的好处。陈忠于回忆说,“上个世纪70年代,由于闹饥荒,爷爷饿到浮肿了,父亲也没有用手中权力进行额外的救济。”
作为县委书记的子女家属,不仅沾不了光,反而处处吃亏。
“谁叫我们是陈光保的子女?!”陈忠于的话有点无奈,但更多的是自豪。
第二次立家规,是在陈光保的子女们逐渐走上工作岗位之后。
陈光保将“不贪不占”列为新家规,他“警告”子女:“如果你们中间有谁成为贪污犯,我坚决不认这样的子女!”
即使妻子张少乔过世时,也没打破这个家规。
2007年4月,妻子突发心肌梗塞,撒手长逝。遗体火化后,一些亲朋好友在仙过岭看中了块地,建议按当地风俗,将张少乔的骨灰安葬。但陈光保坚决拒绝:“如果人死了都占地建墓,那么今后子孙就无地可耕。”
妻子的骨灰盒,至今搁放在陈光保的床头。
他将“死后不占国家一寸土地”作为新的家规内容,郑重嘱咐子女:把他和老伴儿的骨灰混在一起,撒进为之奉献战斗的南渡河,流向浩瀚大海……
第三次立家规,是在2010年。
这是一个令人吃惊的家规。陈光保当众宣布,裸捐全部财产助学济困,不给子女留一分钱!他的财产包括农场收益、工资收入和子女孝敬的红包。
陈强告诉记者,刚开始,家人想不通:父亲离休后,和母亲扛着锄头开荒,吃尽了苦,受尽了罪,将一座荒芜贫瘠的石头山硬是变成一座大果园,由于过度劳累,母亲突发心肌梗塞去世,父亲手术失败下肢瘫痪,办起的农场好不容易扭亏为盈了,现在可好,全部捐出去……
陈光保看穿了他们的心思。在一次家庭党员会上,他背诵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
“相比而言,我捐点财产又算得了什么?”陈光保目光炯炯。
2009年,为了凑齐100万元捐款,陈光保执意将自己在湛江市区唯一的一套住房作价26万元卖掉。2010年,为筹捐款,陈光保向女儿借钱20万元,捐完款后,发现农场连买化肥的钱都没了,他却笑呵呵地说,“不怕,可以跟银行贷款,等香蕉卖了就有钱还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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