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意见 重建户享省市县补助
福州日报7月20日讯(记者 陈敏灵)今年1号台风“尼伯特”造成福州闽清、永泰等县严重受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福州受灾实际,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福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其中涉及10项重点恢复重建任务,要求确保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农村住房
对重建户省市县都给予补助
【工作目标】2017年元旦前基本完成受灾住房重建工作,春节前受灾重建户全面搬入新房。
【工作要求】按照过渡安置、调查摸底、统一规划、科学选址、精心设计、实施重建、监督验收、登记发证等步骤,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恢复重建。通过投亲靠友、使用当地公共闲置房、租赁群众住房、搭盖简易房等方式,妥善做好临时过渡安置。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做好重建选址工作。充分尊重重建户意愿,选择适宜的重建形式和建筑样式,无偿提供三套符合标准的房屋设计图供选择。鼓励统规统建,允许统规自建和分散重建。引导有条件的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对首次购买普通有量住房的,免征契税,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和交易费。加强施工技术指导,提高建筑质量,完善配套设施,推动适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的应用。由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安排质量监督机构,无偿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
【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补助、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规费减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配套设施、保险理赔、教育减免、社会帮扶、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对重建户给予扶持。在省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不低于2万元补助、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不低于2.5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市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3万元补助,闽清、永泰两县政府也要安排配套资金予以补助。所有农村灾后重建户列入造福工程补助范围,按现有造福工程政策给予每人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优惠,补助标准由各职能部门另行制定。启动农村住房保险理赔工作,足额按时发放理赔金,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保险制度。
交通基础设施
国省干线一般水毁点
8月底完成修复重建
【工作目标】因“尼伯特”台风阻断的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在现有抢通的基础上加快修复。国省干线一般水毁点8月底完成修复重建,重大水毁点11月底前基本完成修复;专养农村公路一般水毁点修复9月底完成,重大水毁点1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乡道公路一般水毁点修复9月底完成,重大水毁点11月底前基本结束;村道一般水毁点10月底前基本完成修复,重大水毁点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修复。桥梁修复加固类11月底前结束,桥梁重建类根据实际确定修复工期。
【工作要求】按照全力组织抢通、及时核实灾情、加快修复设计、加大征迁力度、加强工程管理、做好工程验收等步骤,统筹交通公路队伍、在建施工队伍、社会力量,并积极争取武警交通部队支援,最短时间打通救灾运输通道和通乡通村抗灾生命线,尽快实现公路网全面抢通。要立足提升公路抵抗灾毁能力,适当提高公路抗灾设计标准,有序推进受灾道路、桥梁等恢复重建,实施灾害防治工程,加强标准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经常发生水毁路线,采取措施提高抗洪标准或局部改线,提升公路畅通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扶持政策】整合、归集各类资金渠道,及时划转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加大市级补助力度,在国省干线水毁路段修复资金省级承担预算建安费60%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承担预算建安费30%,农村公路水毁项目(包含路基冲毁填筑、涵洞全毁重建和局部毁修复、挡墙和驳岸冲毁修复、排水边沟冲毁修复、路面局部修复),修复资金市级承担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建安费增加3000万元;农村公路水毁桥梁市级补助标准提高到2200元/m2,加固桥梁按照原定标准执行;水毁重建新改建路段,市级按照省级补助标准的50%进行补助,即双车道每公里40万元,单车道每公里20万元。
电力设施
闽清永泰电网
纳入今年农网改造计划
【工作目标】在全面恢复正常供电的基础上,10月底前全面完成电网恢复重建工作,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抢修,对于不具备恢复建设的区域,采用转供电或临时供电方式,实现全面恢复供电目标。对于就地更换修复能满足安全和用电需求的要尽快抢修,不能满足防灾安全设计标准的,进行新建改建。在进行应急复电的同时,抓紧灾后评估勘察,结合规划调整,科学规划电网路径和选址,开展差异化设计,适度超前实施重建,提高电网重建后的防灾抗灾能力。
【扶持政策】将闽清县、永泰县电网恢复重建纳入2016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计划,优化项目计划储备。对电网灾后重建项目涉及的项目核准、规划许可、路径申请、道路开挖、用地用林审批等工作,加大协调推进力度;落实“属地政府负责、电网企业参与、征迁费用包干”的青苗理赔责任机制,确保无障碍高效率施工。
通信设施
无偿开放政府办公楼宇
供基站选址
【工作目标】在基本实现行政村级别应急指挥通信的基础上,8月10日前基本恢复正常通信。
【工作要求】各运营商制定抢通、加固、更新、提升计划,加快工作进度,抓好受损通信设施的维修和设备采购,尽快恢复正常运行;优先采取开通应急卫星电话、架设应急通信设备、恢复原有通信基础设施等措施,尽快满足灾区通信应急需求。统一规划、联合会审、整合各运营商重建需求,联合制定重建方案,鼓励分片包干、各有侧重,高标准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提高网络安全等级和抗灾能力,确保各项通信指标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向受灾地区倾斜。受灾地区要在基站选址、通行、用地、用林、供电等方面为通信设施灾后重建提供便利,无偿开放政府办公楼宇及相关绿地灯杆等公共资源供基站选址。争取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相关单位对通信重建开放相应的管道、管孔资源。通信恢复重建急需使用的林地,林业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需要采伐林木的,在征得林权所有者同意后,林业部门要简化办证手续,就地确认、就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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