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将创建14家省级小作坊示范点 设专线资金奖励
福州晚报7月18日讯(记者 张旭) 为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工作,迎接国家食药总局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中期绩效评估工作,日前,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宗胜带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前往长乐、闽侯、连江、罗源县等地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检查督导工作。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各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实地检查了13家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
闽侯海峡蔬菜批发市场在电子交易结算平台的基础上,推广电子交易一体机系统,完整记录了蔬菜交易中卖家、买家的信息,实现了蔬菜交易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沃尔玛长乐广场路分店、罗源永辉超市、连江华润万家超市均设立了专职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对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违法使用甲醛等开展自检,较好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
长乐聚泉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罗源县味中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等五家食品生产企业都较好地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加强生产过程把控,确保生产食品安全。
罗源湾世纪金源大饭店、福州聚春园集团等基本建立并落实了食品安全、卫生岗位责任制,从业人员均能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上岗操作。
陈宗胜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食安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深化食品安全“五进”宣传;全面落实“四有两责”,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置,强化业务素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严把食用农产品的源头治理与流通环节入场关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同时,切实加强校园、工地食堂、农村集体用餐场所、餐饮服务企业及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正在顺利推进,该方案计划在前期小作坊治理整顿工作基础上,筛选部分生产条件较好、质量安全管控到位、市场信誉良好的小作坊,通过示范创建打造标杆单位,实现“到2016年底创建14家省级小作坊示范点、15家市级示范点”的目标,通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引导和推动我市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创建任务已分解到全市五区七县(市),各创建示范点通过验收后,省、市财政将拨付58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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