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去草台班子的光环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题:摘去草台班子的光环
新华社记者
本月12日,一个由五名仲裁员组成的临时仲裁庭,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作出了所谓最终裁决。且不论仲裁结果极其荒唐,就是这个“草台机构”诸多的不合常理之处、不合情理之处、颇多疑点之处、让人费解之处,也很让人质疑。
用别人的抬头信纸办公
12日,所谓最终裁决结果以向有关国家以及机构媒体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布。邮件的发件人,是设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邮件抬头,也是“常设仲裁法院”并带有其徽标。这让人直观理解为,裁决是由常设仲裁法院作出的。
常设仲裁法院的办公地点为位于海牙的和平宫,那里也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所在地。但常设仲裁法院与临时仲裁庭之间,恐怕也只能算有“半毛钱关系”,因为前者受后者“雇佣”,提供后者的书记服务。
临时仲裁庭是个临时搭建的班底,除了五名仲裁员外,没有统一的办公地点、没有秘书人员、没有办公用品,甚至连公共邮箱、抬头信纸等一干必要“官方证明”都没有。这种情况下,如何仲裁一桩“国际大案”呢?临时仲裁庭于是请常设仲裁法院代为承担秘书服务,为其发布消息,发布每一个环节的信息。为此,临时仲裁庭要给常设仲裁法院支付一笔不菲的服务费。
2013年7月,也就是临时仲裁庭成立的第二个月,它以人力和资源有限为由,把秘书服务正式“外包”给常设仲裁法院,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协助查找和指定专家,发布信息和新闻稿,组织在海牙和平宫举行听证会,支付仲裁员和其他人员的费用等。至于花销与收入的细节,“起底临时仲裁庭”系列报道后续会有单独成文的调查。
这么一来,临时仲裁庭仿佛就穿上了有100多年历史的常设仲裁法院的“真皮外衣”。
无人认领的山寨组织
常设仲裁法院四名中国籍仲裁员之一的刘楠来老先生已经80多岁。他告诉新华社记者,常设仲裁法院历史悠久,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仲裁员的门槛要求也很高。但相比之下,临时仲裁庭对仲裁员要求较低,门槛也没那么严格。因此,仲裁庭总想与常设仲裁法院捆绑在一起,有借助后者的名气抬高自己身份的想法。
“驴蒙虎皮”的临时仲裁庭所谓裁决结果出炉后,好多机构纷纷表达“不开心”,有的明确表示与之撇清关系。
14日,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迪亚里克在例行记者会上再次表示,仲裁庭的运作与联合国秘书长没有关系。
联合国主要司法机构国际法院也不愿被人误解与这桩仲裁有瓜葛。
13日上午,新华社海牙分社记者向国际法院提问:“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公布后,很多西方媒体报道说‘联合国支持的法庭’甚至‘联合国法庭’对南海案做出裁决。国际法院可否置评?”当天下午,国际法院在其官网刊出中英文声明:“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由常设仲裁法院提供秘书服务的一个仲裁庭做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自始至终未曾参与该案,因此在国际法院网站上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
第二天,国际法院新闻部负责人安德烈·波斯卡库金向新华社记者重申,一些媒体对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确实存在误解,“事实上,国际法院与南海仲裁案没有丝毫关系”。
在德国汉堡,国际海洋法法庭也出面发声。国际海洋法法庭新闻发言人朱莉娅·里特尔向新华社驻柏林记者澄清:“临时仲裁庭不从属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她说,国际海洋法法庭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87条第1款提及的所有法院、仲裁庭都不存在上下级从属关系,因此不会对“其他法院或法庭”作出的裁决发表评论。
国际海洋法法庭于1996年10月在德国汉堡成立,是联合国国际法院的下属法庭,共有21名法官。该法庭是根据1994年生效的《公约》成立的。如果连依据《公约》成立的国际海洋法法庭都与临时仲裁庭没有丝毫联系,那么,临时仲裁庭岂不是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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