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闹剧出笼始末
新华社记者 凌朔 杨定都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公布了所谓“最终裁决”。这一恶意裁决完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是一张充斥谎言的废纸。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仲裁裁决的影响,中国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仲裁裁决的主张和行动。这一纸无效裁决既不可能改变南海“旧格局”,也不可能开创南海“新现实”,只是留下了一笔用伪规则破坏国际法治、破坏地区秩序的劣迹。
剧本: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
2013年1月,菲律宾提请仲裁,15项仲裁事项可简单归纳为三类。针对这三类仲裁事项,中国外交部2014年12月7日受权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逐一予以反驳:一、只有首先确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才能判断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利主张是否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允许的范围;二、南海部分岛礁的性质和海洋权利问题与主权问题不可分割;三、中国在相关海域采取行动的合法性基于中国对有关岛礁享有的主权以及基于岛礁主权所享有的海洋权利。
表面上,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条条紧扣《公约》,是寻求仲裁庭依据《公约》作出相关认定和解释;实质上,仲裁内容的核心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和海域划界问题,前者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后者已被中国于2006年的排除性声明所排除。简而言之,菲律宾提请仲裁的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是菲律宾试图借助法律手段非法侵占中国岛礁主权及海洋权利的政治野心。
仲裁庭没有理会中方立场主张,于2015年10月底裁定对菲部分诉求拥有管辖权,使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精心编织的政治谎言正式披上了法律的外衣,堂而皇之地以“国际法治”的形式在世界舆论中发酵。
舞台:一个纵容狼奔豕突的仲裁庭
南海仲裁案解决不了南海问题。相反,仲裁案本身存在的严重法理缺陷注定其只会加剧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难解度,不但有损国际法的公平公正,破坏地区安全秩序和对话机制,还将严重威胁《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1945年以来,全球范围内共形成5万多份各类条约,这些条约共同构成了国际法的重要渊源。《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为《宣言》)是南海地区法律和规则秩序的基础,是当前处理南海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仲裁庭一路推进仲裁直至出台“最终裁决”,完全没有顾及《宣言》等已经建立的国际法规则,没有顾及正在发挥作用的地区对话机制、平台与框架,强行把《公约》强制凌驾于受国际法保护的既有和平对话框架之上,构成了对国际法的伤害和对地区和平对话机制的损害。
2006年,中国依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排除性声明不是《公约》可有可无的附属物,而是《公约》解释和适用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庭无视中方排除性声明的内容,强推仲裁程序,实质性剥夺了《公约》赋予缔约国行使选择权排除特定类型争端的权利。
对自身的法理缺陷视而不见,对中方的多次声明听而不闻,对仲裁案的负面影响心不在焉,仲裁庭一路猛跑,以推进程序为借口,为了裁决而裁决,不仅枉法不公的“病灶”将使其在今后的国际法判例学中成为反面的经典,而且还让原本平静的南海成为各种域外野心狼奔豕突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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