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婴儿游泳馆受到家长热捧 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2016-07-05 09:21:55 来源:厦门日报
制图/张平原
【部门说法】
监管存在空白
将考虑列入监管范围
记者走访的几家婴儿游泳馆,全部是傍着“母婴用品”或“家政服务”的“大腿”,那正规开设一家婴儿游泳馆,究竟需要什么资质?
记者以加盟者的身份联系一家自称“中国十大母婴加盟品牌,婴儿游泳馆No.1”的企业,该企业投资中心经理介绍,开设婴儿游泳馆只需“三证合一”,即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还需要一张食品安全证,根本没有专门的婴儿游泳馆营业执照,更没有卫生考核和监管制度。”
随后,记者联系了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商家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具备了商事主体的资质。“商家取得了商事资格后,经营范围涵盖了一般经营项目,至于是否可以开设游泳馆,则需要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这个要归卫生监督部门负责。”
“现在这一块确实属于监管空白。”市卫生监督所环境与学校卫生监督科科长颜淼水称:“《福建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范围》内已明确表明,我们对公共浴室的监管‘不包括婴儿专用洗浴场所’。”
记者随后查看了《福建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范围》,在第二条关于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的说明中写道“公共浴室:包括浴场、桑拿、浴室、温泉浴、足浴等,不包括婴儿专用洗浴场所。”而在第四条关于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的说明中,却没有“不包括婴儿”的说明。为此,颜淼水解释,现在存在的婴儿游泳馆只能被定义为公共浴所,由于只有几个水缸,没有相应游泳馆的配套设施,根本无法定义为“游泳馆”。“不过随着近几年婴儿游泳馆发展迅速,我们也接到不少市民的反映,应该考虑向省级部门申请,将这部分纳入监管范围。”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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