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DNA鉴定二十多次调解 南安母牛争夺案终落幕
两次DNA鉴定
2015年9月中旬,在乐峰派出所的监督下,兽医采集了彭某明自称和母牛“同一窝生的”牛以及母牛的血样,送往云南昆明鉴定。
10月29日云南的鉴定所给出鉴定结论,11月2日,收到鉴定结论的派出所向双方公布:母牛与彭某明家的牛并无同胞关系。彭某明需要承担8000元的鉴定费。
彭某明不肯接受这个结果,要求重新做一次鉴定。11月27日,同一家鉴定所给出了第二次鉴定结论:不排除彭某明所称的同窝生的牛与那头母牛存在同一母系遗传关系。据此,彭某明认定“这头牛就是当初丢的那头”。
廖某群承认两份鉴定书都是真的,但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家鉴定所可以出具两份不同的结果。
办案民警说,这有两个“难点”:第一,鉴定所解释说,动物的亲缘鉴定与人不同,动物的鉴定缺乏国家标准,第二份鉴定结论是从科学角度上做出的;第二,即便两头牛存在亲缘关系,廖某群如果是以正常渠道购买属于善意所得,且他饲养牛的时间较多,购买证据链中也无法明确这头牛究竟来源何处,警方实在难以判断这头牛归谁。最终,民警建议双方走诉讼程序。
二十多次调解
彭某明觉得,做了两次DNA鉴定,还说不清这牛是谁的,对于这一结果,他很不满。一年来,双方因牛的归属问题多次争吵。为了这事,民警也在仙游和乐峰来回数十次调查。
案件一直不明,纠纷持续不停。警方建议双方调解,双方亲属也愿意调解。2016年,乐峰派出所多次邀请乐峰镇司法所调解员,并联合该村委会、当事人双方亲属进行调解,但双方都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让步,前后二十多次调解均告“流产”。
6月17日,旷日持久的争牛案终于落幕。当日上午,当事双方终于让步,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协议写明:双方所争议母牛的归属权为彭某明所有;双方互相放弃对对方的任何诉求;母牛所产的两头小牛归廖某群所有;双方今后不得因此事引起争端,如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鉴定费用由派出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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