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一女子盗酒店员工钱财又来应聘 被警察认出
2016-06-12 09:55:29 来源:泉州晚报
泉港一女子盗窃酒店员工钱财后又到该酒店应聘,当晚警察刚好在该酒店例行检查,女子被警察当场认出。近日,泉港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并责令退赔经济损失。
被告人庄某旋今年24岁,泉港人。别看她年纪轻轻,却已因盗窃被判过两次刑,还被劳动教养一次,第一次犯盗窃罪时她才19岁。庄某旋上一次刑满释放是2015年2月份,谁知出狱后她仍不悔改,过了4个月又开始偷东西。去年下半年,庄某旋在泉港区后龙镇共盗窃4次,包括1次海鲜店铺、2次酒店员工宿舍和1次住户家,盗窃数额共计2260元。
去年12月28日晚上10点半左右,庄某旋来到她曾经盗窃过的酒店应聘服务员,当晚警察正好在该酒店例行检查。庄某旋之前在酒店实施盗窃时被监控拍下,因此警察一下子就认出了她。
泉港法院经审理认为,庄某旋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后再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260元,数额较大,该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陈碧梧 庄萍萍)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