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甩老族”频现:把爸妈送养老院玩失踪
【尴尬】
探望次数承诺协议
成了空头支票
郭先生说,一般养老院接收老人时,会跟老人子女签订一个协议,拖欠费用不准超过半年,但是遇到“甩老”的情况,这种协议却毫无作用。
“按照协议,拖欠半年的费用,我们就可以不管老人了,但是我们真的能让老人露宿街头吗?”郭先生说。
一些养老院为了不让“甩老族”钻空子,会更加重视对老人家庭条件的调查,根据老人家庭情况,判断出儿女送老人进养老院的目的到底是为自己“摆脱累赘”,还是为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
还有一些养老院为防止子女“甩老”,在签订协议时,规定了子女定期探望老人的次数,如果做不到,老人便不能入住。
但在现实中,即使这些承诺被写进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也会变成空头支票。
记者调查发现,郑州养老院里老人子女探望次数最频繁的是一周一次,但是很多老人子女两个月都不来看望老人一次。
“这些老人子女往往是交了钱一托了之,看望老人还没有爱心组织那么勤。”王女士说,一旦这些家庭遭遇变故,或是出现家庭矛盾,很容易导致“甩老”情形的发生。
说法
老人财产托管制度
能否解决“甩老”难题?
今年1月,因为四川南充一位老人的三个儿子拒绝赡养老人,将老人送入养老院后一直不管不问,并且拖欠费用,当地法院判处三兄弟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不过在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涛看来,对于大多数“甩老”事件,用遗弃罪追责可能并不适用。因为遗弃行为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因此在发生“甩老”事件后,养老机构只能根据事前签订的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老人家属,但问题是,法院找不到人也无法执行,这让养老机构深感维权难。
有专家建议,可以参照国外经验,立法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让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养老机构可申请变更老人的监护权,由社区出面,对老人的财产实行托管,用以支付养老的费用。
黄文涛认为,实行财产托管也面临一系列问题,例如托管怎么定位托管的资产与养老院费用的管理,如果出现养老院过度使用托管费用怎么办?托管资产过度流失怎么办?“这些都需要制度去规范,但是对于老人的赡养,这是千百年来亘古不变的孝道问题,不论老人是在家中,还是被送入养老院,作为子女,都有义务很好地赡养老人。”(河南商报记者 熊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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