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两起“五一”期间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2016-05-22 10:54:31 来源:海峡都市报
记者昨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了2起“五一”期间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三明市果品公司经理李曹兵,私自驾驶单位公务车辆携家人或同学朋友等,分别前往看房展、游览绿道、参加寿宴、健身等活动。市供销社纪检组决定对李曹兵党纪立案。
泰宁县委宣传部驾驶员陈晓新,私自驾驶单位公务车辆携家人前往邵武探亲访友,之后又陪同朋友及家人到九龙潭景区游玩,后将车辆停放其住宅楼下。泰宁县纪委责成县委宣传部对陈晓新严肃处理,由其本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相关费用。
(记者 李拯)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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