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代表”受审:想多建设面积 让房子增值
2016-05-12 09:56:40 来源:新华社
公诉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
“我想多建设一点面积,想让房子增值。”在庭审现场,李宝俊这样解释他建设地下室的想法。
卢祖富当庭表示,按照此前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施工图纸,正常情况下,建筑物的层高是2.6-2.7米,但李宝俊提出的建设层高度为3.6米。
在法庭辩论阶段,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指出,本案李宝俊等三被告明知没有规划许可、建筑资质的情况下,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造成了基坑坍塌,并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房屋倒塌或者受损等严重后果,建议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的指控,被告李海轮、卢祖富均当庭表示认罪。被告李宝俊则认为,自己对此次坍塌事故负有责任。
“分析此类案件不难看出,犯罪嫌疑人几乎都是为了经济利益而心存侥幸,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表示,至今,仍有一些居民因德内大街坍塌事故而住在政府的安置房内,事故给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均造成不良影响。被告人李宝俊作为人大代表、知名企业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庭审持续近6个小时,下午17时许,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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