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16类考生按4档加分 多项加分只享受最高一项
2016-05-05 08:03:45 来源:福州日报
4类考生
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4类符合条件的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分别为:
1.应届高中毕业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部分对象报考在闽高校可加分
此外,还有部分照顾对象只有在报考在闽高校时方可享受加分。
应届高中毕业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报考在闽高校时可享受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
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报考在闽高校时,可享受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报考在闽高校时,可享受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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