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介独自带人看房 未料客户抢手机还持刀威胁
厦门晚报讯 (记者 彭菲 通讯员 童乔容)小秋(化名)是一家中介的女员工,去年底,她独自带着一名男客户看房,没想到对方居然是一名劫匪,她吓得花容失色。近日,因涉嫌抢劫罪,男子朱某某被移送至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12月11日上午8点左右,小秋与客户相约到金湖路一带的小区看房。客户是名男子,自称叫“朱文笔”,从新加坡留学归来,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见对方显得很有诚意,小秋没有怀疑,只身带着他走进一套空房子。两人一边看房间布局,一边聊起来,小秋还拿出iPhone6手机,展示她手头上的更多房型。突然,男子一手夺过她的手机,另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往地上按。小秋吓坏了,往阳台方向跑。男子伸手捂她的嘴巴,被她咬了一口。挣脱后,小秋跑到阳台大喊“救命”,可是没人听见,男子威胁她:“你再叫我就捅死你!”一边说一边掏出事先准备的刀。见阳台上有块砖头,小秋故意往下丢。男子又恐吓她:“你还丢砖头下去!”小秋怕了,蹲在地上不敢动。男子拿着手机转身逃跑了。随后小秋也离开了房子,赶紧报警。
警方展开侦查,在现场提取了指纹、烟头和鞋印等证据。2015年12月25日,朱某某在海沧区的一家网吧被民警抓获。当时,他的右手中指和无名指还有被咬过的痕迹。归案后,朱某某交代,他已经把那部手机转卖了。警方查明,朱某某曾有犯盗窃罪前科,这次作案距离他刑满释放还未满20天。
“朱文笔”这个名字还给警方提供了线索,另一桩久而未破的抢劫案件终于找到了作案之人。那次是2014年12月,朱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一个女孩芳芳(化名),月底,他约芳芳见面,同样化名“朱文笔”,并自称在证券公司上班。第二次见面,朱某某就逼迫芳芳交出值钱的东西,抢走了她的手机、银行卡。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房屋中介的从业人员,带客户看房时最好与同事结伴而行,特别是女性,不要独自带人看房,以防人身和财产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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