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毒品犯罪案件 五旬务工人员为止痛吸毒
2016-04-23 09:05:04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程仁山
福州新闻网4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周榕 陈惠玲 赵希霞) 昨日,鼓楼警方和晋安检察院公布3起毒品犯罪案件,提醒广大市民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诱惑、拒绝毒品、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
4月14日,安泰派出所民警在台江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许某,并从其身上搜出350元赃款。
据介绍,53岁的许某仅有初中文化水平,1988年来福州务工。2011年左右,许某不慎将脚摔伤,治疗后留下后遗症,每到雨天脚痛就会发作。许某此后开始尝试毒品。今年4月14日,许某准备吸食毒品时,接到“朋友”电话说需要毒品。当天下午5点左右,许某与“朋友”见面,将一小袋毒品交给对方,对方按事先约定给了许某350元。许某离开时被安泰所民警抓获,他交待此前曾吸食3次毒品。目前,许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鼓楼警方刑拘。
4月19日晚,东街派出所在一民房抓获3名吸毒人员,他们均是年过半百的人。
原来,邱某某、林某、蔡某某三人均孤身在福州打工,身边没有亲友,精神空虚。在朋友引诱下,接触到毒品,染上毒瘾。三人因毒相识,相约到其中一人家中碰头一起吸食毒品。4月19日,他们在集体吸毒时被当场抓获,三人尿检均呈冰毒阳性。目前,林某、蔡某某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5日,邱某某因有强制戒毒前科被处以强制戒毒两年。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某商场闲逛时偶遇一个朋友。闲聊中,朋友得知林某某要去远东村,遂托付他顺便帮忙带一小包东西到红光村。
林某某有吸毒经历,心想这包东西很可能是毒品,但出于朋友义气就答应了。林某某携带东西到远东村后,被巡逻民警抓获,其所携带东西经检验实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重量达15克。
近日,林某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晋安检察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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