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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律师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接受社会监督

2016-04-23 07:49:50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赵铮艳
  

  福州新闻网4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日前,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对《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办法从下月起施行,明确提出律师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式由过去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管理模式修改为“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定价范围大幅减少。此外,还删除了原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条款,增加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等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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