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有楼盘土地年限缩水 购房前须看土地使用权年限
福州也有土地使用年限
记者昨日采访中获悉,在福州房地产市场上,也存在土地使用权期限“缩水”的楼房。
“2011年我买了某楼盘的四期5号楼,签字的时候,合同中一项约定吓我一跳:其土地使用权仅有36年,这与国家规定的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相差34年。”业主汤女士说,她找到销售部的负责人后才知道,房地产公司在取得四期几栋楼的土地使用权前,这一地块为一企业拥有,并只取得50年的土地使用审批,使用年限到2046年7月18日。开发商把原先企业用地转让过来,扣除原企业使用10多年的时间,所以签约时土地使用权续期只有36年。而到现在,这一住宅的土地证期限也只有30年了。
无独有偶,旁边一个小区也是如此。
闽侯的英泰第一城B区有20余栋住宅楼,2008年开始陆续交房,整个英泰第一城B区共有1200多户。然而,第一批买了这里商品房的消费者在拿到房产证时才知道原来这块地的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土地出让年限截止日期为2045年11月29日。由于上世纪90年代就取得土地使用证,从原来企业取得50年土地使用权到转让过来开发成商品房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所以她们当年购买房子时就只剩下37年的土地使用权了。
“也就是说,这房子,现在只剩下29年使用权了。”该楼盘业主林女士说:“当时我们用和周边楼盘相近的价格买了这里的房子,但却是个土地使用期缩水的房产,亏大了。”
实际上,这样的情况,还可以举出不少。
福州一位投资者朱先生前几年购买福州某楼盘的一间商铺,没想到详细了解后却惊闻这个项目的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仅到2035年,即使从当时开始计算,也只剩下23年的使用年限,相比正常商业项目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近一半。
最让这些购房者郁闷的是,土地使用年限缩水这么多,但是房价却没便宜多少。
汤女士说,这些楼盘里,36年土地使用权的商住房与70年土地使用权的住宅房,在售价上每平方米仅相差1000多元。
买到“产权年限缩水房”原因很多
为什么业主们会买到“年限缩水”房?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据福州房地产业内人士介绍,土地使用权缩水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项目开发周期的原因,开发商从政府那里拍下土地后,经过正常的筹备、开发、销售速度、办理房产证等过程,通常开发周期在1年到2年。二是部分楼盘受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影响而导致土地使用年限骤减。比如有的土地前期属于工业用地,后来根据规划又变更为住宅用地,这样产权无形中“被缩水”。三是楼盘销售周期拉的过长,等房子真正到了业主手上时已经度过一段“空闲期”。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第三期、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此外,有的地块经过出让后,往往会在多个买家或者公司之间进行多次转让,这也无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最后,受囤地生财的利益驱使,一些开发商有意囤地、拖延开发进度,使得不明就里的购房者糊里糊涂地买下产权年限已经大大缩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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