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在景观石上刻“梦”字 城管及时赶到叫停
【处理】
城管及时赶到
叫停刻字工程
是什么人要在磨心山上刻字?刻字的行为是否有经过合法审批?为了弄清楚这些问题,昨日下午,记者跟随思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莲前中队的执法人员一起徒步登上磨心山。在接近山顶的位置,记者找到了图片中的巨石。经专业人士介绍,这块碑状的石头至少有10多米高,五六米宽,是自然形成的。
巨石附近有一座观景平台,有十多个男女站在平台上有说有笑。其中一名男子,在巨石前摆放一个镂空的“梦”字,并摆上鲜花、蛋糕、面包和写有字迹的衣物等,随后,他便脱下上衣,打着赤膊,对着巨石进行跪拜。完后,其余男女一起分食蛋糕和面包。据了解,这名男子姓陈,外号叫“天哥”,刻字的想法就是他提出的。“天哥”把它称为“琢梦”行动,并在微信朋友圈上募集资金,得到了他的一些朋友的资助和响应。
“天哥”告诉记者,他是搞艺术的,想利用巨石进行创作,供过往游客欣赏。不过,也有人说,“天哥”的主业其实是出租车司机。“天哥”说,此前,他已经找了4个部门,想为刻字工程办理审批手续,但这些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
昨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天哥”及其同伴,未获得合法审批手续,不得在风景区内的石头上刻字,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思明城管也发布微博说:“不论你是出于什么目的,请不要以破坏自然景观为噱头,为自己打广告,请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也请考虑因此产生的违法后果。社会需要创意,更需要高素质的人。”一些热心市民也加入到劝说队伍中来,其中一位上了年纪的刘先生,冒雨登上磨心山,对“天哥”等人进行劝说。
目前,这一所谓的书法石刻在多方劝阻下并未开工。思明城管莲前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密切关注事件动态。
【法规】
擅自在山石上刻字
将处三千以下罚款
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厦门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山石、摩崖、构筑物上题刻、拓印。如有违反,将责令改正,恢复原貌,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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