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洋水电站连续两年擅砍林木 部门:今年仍未审批
水库:已签用地合同
月洋水库管理所负责人陈站长称,该项目早已经过多个部门审批,相关手续齐全才动工。陈站长拿出多个部门的文件,其中包括晋安区农林水局、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及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月洋等三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文件和函,明确表示该项目是政府扶持的改造项目。
陈站长表示,当前水库管理所和垅头村签订了土地使用合同,并经村民代表同意。他坦言,从目前改造使用面积估算,当前使用的土地面积大约4亩,而按照合同规定,超出合同范围的土地将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补给村委会。
垅头村委会主任张政斌证实了和月洋水库管理所签署了土地使用合同,他表示当时只签了1.5亩,管理所预付了18万元,超出部分事后按每亩12万元结算。具体这笔费用将如何分配,张主任没有正面回答。
水库管理所陈站长称,当前水电站扩容改造的具体面积已经报给晋安区农林水局。但记者未见到林木砍伐批文。
去年处罚过今年未审批
据了解,晋安区月洋水库是晋安区农林水局的下属单位。去年6月份,月洋水库管理所就因未经审批擅自动工开垦林地,被晋安区农林水局处以20340元罚款。
昨日,记者来到晋安区农林水局了解情况,水电管理站人员表示,月洋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是政府支持的项目,早在几年前市财政局和水利局已经发文,水库管理所前期的情况已经通过审批,相关材料也有报备。具体施工中涉及的林木砍伐问题则由林业部门负责。
林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廖先生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当地居民就反映水库方私自施工,他们调查了解发现,当时水库管理所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平整林地,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当时责令其停止破坏林地行为,并对水库管理所进行罚款。
“当时曾给水库管理所一年时间,要求他们补办手续方能动工。”廖先生表示,至今仍未收到水库管理所关于林木砍伐的申办材料,这种情况属于“未批先建”违法施工,是坚决制止的。
接下来,他们将通知属地的林业站到场查看,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直到水库管理所补齐相关手续才能继续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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