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将资助四类社会服务项目 针对养老孤残儿童等
2016-03-20 09:55:02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201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福建省今年主要资助开展扶老助老服务项目、关爱儿童助残服务项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会组织培训项目。
其中,扶老助老服务项目用于资助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救助服务项目,项目数量13个,每个项目资金16万元。
关爱儿童助残服务项目主要是资助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活动,资助留守儿童教育、卫生、文化活动,资助农民工子女服务,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以及资助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救护、工作帮扶等救助服务,项目数量13个,每个项目资金16万元。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是资助以农村留守、贫困、受灾老年人和城市空巢、失独、病残、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为服务对象,重点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孤残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等,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困难救助等专业服务项目。此类项目仅限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报,项目数量10个,每个项目资金10万元。
社会组织培训项目是资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及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项目数量12个,每个项目资金7万元。
根据《方案》,同等条件下评估等级高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省级社会组织和各设区市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项目执行完成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评估。
(记者 潘园园)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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