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调解后仍未执行 律师:可申请劳动仲裁
2016-03-19 08:27:10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林洛羽
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林洛羽 实习生 吴榕昌)昨日,市民欧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仓山区金建小区二期附近“食客中式餐饮店”的老板拖欠了他和另外2名员工2个月的工资。他们从春节前讨到现在,至今仍未结算。
欧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10月份开始到这家餐饮店当厨师,老板从12月份开始就以各种理由不再发放工资。直到春节放假前,老板承诺会在闭店回老家的前一天为他们结清薪水。而老板却在闭店后直接回了老家,并没有兑现承诺。
“到现在店也没有再开,人也找不到。”欧先生便于3月1日到仓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立案后,相关工作人员也联系了该老板,他答应在17日回到福州为欧先生结算工资,但至今未见踪影。
记者联系上了这家餐饮店的老板徐先生,他说,年底资金紧张,一时发不出工资,而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外地,不方便为员工结算工资。徐先生表示,会在21日前结清拖欠的工资。
“他之前也说过相同的话,我担心他还是不会兑现。”欧先生说,他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再加上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调解也没效果,担心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工资。
亚嘉律师事务所的孙文峰律师说,欧先生向监察部门投诉算是最快的途径,但属于调解阶段,想要强制执行要有相应的生效裁决或者判决。如老板还是拖欠工资,欧先生可申请劳动仲裁。由于欧先生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提供相应的劳动关系证明,才能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同事或客户证人证言、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孙文峰说。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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