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信访件逾两成涉及家暴 不到一半选择报警
福州新闻网3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备受广大妇女关注的《反家庭暴力法》于昨日起施行。我市家暴信访情况如何?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去年全年市妇联家暴接访量居高不下,占信访总量23.18%,本月全市将开展多场《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
家暴投诉比例仍居高不下
来自2015年上半年市妇联系统接访统计显示,共接到123件家庭暴力类投诉,占信访总量的21.6%。而到当年年底,市妇联共受理家庭暴力投诉290件,占信访总量的23.18%。
受暴妇女不仅有农村妇女、家庭主妇,也有事业有成的职业女性。造成家暴的主要原因是夫妻双方缺乏良性沟通,意见不合。而产生意见不合的原因,有的是因男方沾染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有的是因男方怀疑女方有外遇,有的则是为达到掌握家庭经济控制权的目的等。
不到一半受暴妇女选择报警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李安红说,从接访受家暴妇女受伤程度看,大多数伤情属于轻微伤以下。从应对手段上看,受暴妇女报警的人数未过半,做笔录及伤情鉴定的意识不强。
“大多数受暴女性为了维系家庭稳定,长期隐忍丈夫的暴力行为,有的仍然抱着希望,认为只要丈夫能改变打人的习惯,就还能继续过日子。但她们也往往发现,丈夫家暴的恶习很难改变,一再退让并不能让施暴者收手,家庭暴力不仅让自己身心俱损,也让孩子的成长蒙上阴影。”李安红说,这些女性不报警是要给丈夫“留面子”,或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更多的女方是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而施暴男性仍存在“打老婆是家务事”的想法,夫妻沟通的模式没改变,使得家暴越发频繁,施暴程度也越来越重。
情节严重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李安红说,《反家庭暴力法》有四大亮点:一是给出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和法律适用范围;二是规定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强制报告制度;三是创设了公安告诫制度;四是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这部法律和每个家庭息息相关,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作为福州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市妇联去年已举办了反家暴案例研讨会、反家暴骨干培训班等,本月和下月还将开展多场送《反家庭暴力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以及全市妇干反家暴培训,让这部法律家喻户晓。”记者还了解到,昨日起反家暴宣传内容已登上我市的士、公交的LED显示屏,将滚动播放半个月。
市妇联提醒女性,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做好笔录并申请做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追究施暴人的法律责任。受暴者还可依法向派出所申请对施暴者出具告诫书,情节严重的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目前市妇联已开通多个接访渠道,受家暴妇女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娘家人求助:妇女维权热线12338、0591—87524794;维权信箱:fzflwqzx@163.com;专家志愿者接访:法律专家(逢周一、周三、周四上午9:30~11:30)、婚姻咨询师(逢周二、周五上午9:30~11:30),接访地址是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6号市妇联三楼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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