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规 堵疏结合
市人大代表建议规范管理“群租房”
福州新闻网2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组)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新增人口越来越多,在购房压力下,许多原本互不相熟的人以群租方式留在了城市。火热市场催生大量供给,但监管不能缺失,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出台地方性法规,对群租房进行规范。这一问题,也引起不少市人大代表的关注,他们建议加强对“群租房”的管理和整治。
涉群租房投诉一年数百起
群租房问题在大城市日益突出,其中不少涉及更改房屋结构和布局,改建成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租。由于通常地段较好、租金相对较低,所以群租房尤其受到年轻群体的青睐。
“群租房是社会发展的产物,而且是不可回避不能简单禁止的新生事物。”市人大代表薛爱国认为,群租房虽有市场需求基础,但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危害性不容小觑。
根据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诉求件统计,全市2014年涉及群租房问题投诉件为170多件,2015年为310多件,群众对该问题投诉及关注程度、投诉量明显增加。
衍生乱象超出法规规范范畴
“容易引发火灾、卫生状况差、极易引发治安事件、房屋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些问题广受诟病,但现实情况是,权责不明管理很难。”市人大代表盖文玲如是说。
盖文玲介绍,从12345诉求件承办单位如建设、房管、市容执法、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答复反馈情况来看,“多个法规都能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但这些法规中的执行部门不一致,导致职责不清”。
“福州市现在对出租房管理的主要法规是《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薛爱国说,实际上,由群租房衍生的乱象已超出这3部法规的规范范畴。
建议放宽群租族
公租房申请条件
薛爱国、盖文玲认为,对群租房的意义要有充分认识,“既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也不能听之任之,放任其发展”。
“首先要从供给源头上杜绝违规群租现象。”盖文玲建议,要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修改,进一步规范租房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盖文玲建议,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进出管理,放宽对群租族等收入困难人员的申请审核条件。薛爱国则建议,把群租房使用者群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让公租房布局更加合理,如在劳动密集型产业集中区或经济开发园区等外来务工人口较多、较集中的地区,“特别要通过政策、财政资金投入等方式引导,以改造已有住房或配建住房等形式,向群租房使用者提供既符合他们需要又符合法规要求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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