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案昭雪:23年等待只为相信“法律会还我公道”
新华社海口2月2日电(记者傅勇涛、王茜、罗沙)“法庭宣判陈满无罪,当庭释放。”2016年2月1日,在海口市海南省美兰监狱法庭,主审法官的法槌重重落下,“陈满杀人放火案”终于得以平反昭雪。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从呼格吉勒图洗清冤屈,到念斌被判无罪,再到陈满23年后冤情昭雪,司法机关在纠正、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取得长足进步,让人们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心和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宣誓更为响亮。
23年的艰难等待,冤情被洗刷昭雪
23年,对于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今年52岁的陈满,因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于1994年被海口市中院判处死缓,已服刑23年。
“我就是要拼命活,等儿子清清白白出来的这天。”这是陈满母亲对于儿子遭遇的期待。
陈满和家庭命运的彻底改变,因一起发生在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房屋内的命案,也因司法机关纠正冤假错案,重铸法治底线的勇气和魄力,让公平和正义成为公民的护身符。
从1994年11月9日,海口中院以杀人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开始,陈满和家人就坚持不断申诉、喊冤。此后,有关司法机关、法律专家、知名学者、律师、媒体均高度关注此案。
“爸妈,我没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一审开庭当天,陈满的呼喊让陈元成、王众一夫妇揪心不已。23年来,两位老人几次下海南、上北京,寄送“儿子无罪”的申诉材料。
尽管陈满的有罪供述在侦查阶段,经过“承认”“不承认”的反复,进入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后,他拒绝供认实施杀人放火的行为。一审宣判后,陈满写了一份25页的“申诉书”表,详诉冤情,不服判决。
据记者了解,在案件的两次审理中,先后担任案件两次审理的三位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案件宣判后,律师们向司法机关书面反映。
2014年2月22日,律师易延友、王万琼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陈满案申诉状。
2015年2月,最高检察院决定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最高法院经审查,指令浙江省高院异地再审。12月29日,案件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开庭再审,包括陈满家属、部分人大代表在内的112人旁听了庭审。易延友在作庭审辩护时,向司法机关表达了敬意:“正是司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才使得案件能再审,也使得本案有了平反昭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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