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炒货店宣传用“最”字 面临20万元大罚单
2016-01-14 10:00:15 来源:钱江晚报
重罚法规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呼吁商家自查自纠依法经营
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却遭到质疑,让一线执法人员也感到委屈。
据了解,新版《广告法》,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并在2015年9月1日施行。修改幅度较大,把原来部分比较笼统性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可操作性大大增强,并大幅提高处罚额度。一度被认为史上处罚力度空前,其中就包括对待“最”之类的极限使用词汇,起步价就是20万。
昨天,钱报记者也采访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于此事,他已知晓。不过,他特别强调,依照新版《广告法》,从部门执法的角度来说,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是依法行政。“我们作为执法部门,执行法条没有任何折扣可言,否则我们就是乱作为、违法作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论上来说,不管是炒货店,还是大企业,一旦违法,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不过,相关处室负责人坦言从实际情况来看,对于非恶意使用顶级用语,并没有造成亚劣影响的,现有的处罚力度的确值得商讨。
为此,市场监管部门也已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希望尽快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包括“极限用词”在内的处罚条款。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依法对老方举行听证会,最终确定处罚。与此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呼吁商家应重视新版《广告法》,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依法经营。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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