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5年厦门10大交管事件 史上最严交规发布
1、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系统上线
2015年1月19日,厦门警方在卧龙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路段斑马线、洪文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路段斑马线和前埔西路与莲前东路路段斑马线,率先启用“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系统”。若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抓拍,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
点评:“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系统”有效遏制驾驶人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恶习。此外,针对占用公交车站违停等现象,厦门警方在全市15条公交线路150辆公交车及30辆救护车上,安装了移动监控抓拍设备180套,加大了对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不避让执行任务救护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非绿标车限行区域扩大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天高峰时段(7:00—20:00),非绿标车禁止在思明、湖里全部道路和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部分路段通行,违反限行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此外,为方便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与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积极协调,最终确定三家企业可优先办理黄标车注销业务。
点评:非绿标车限行区域不断扩大是逐步淘汰黄标车工作的举措之一,而黄标车的转移登记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有效减少了非绿标车污染排放。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桥隧大队成立
2015年4月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桥隧大队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厦门大桥(含海堤)、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成功大道及仙岳高架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治安管控等工作。
点评:这是厦门警方首次整合四桥一隧及成功大道和仙岳高架两条城市快速路为一体,在交通排堵保畅和治安管控上更为专业化。同时,四桥一隧治安检查站统一管理、遥相呼应,有力保障了四桥一隧的交通顺畅,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成立国内首支义务交警队
2015年5月10日,厦门义务交警队成立。目前,各级义务交警队达到11支,队员突破3千人,参与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疏导道路拥堵、化解交通纠纷、协助事故快速处理等工作,自发与企业、学校携手,共同呵护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并参与“9·8”厦洽会、2015海峡论坛、高考等大型活动道路保障协勤工作10余场。
点评:这支义务交警队是目前国内首支交通志愿服务队伍,是一项自愿组织实施的交通安全公益行动。有助于优先提高义务交警队员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而后带动和影响他人,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5、交通事故快处提速
6月23日,梧村、筼筜、莲前3个交警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以下简称“快处点”)试运行。市民在这三个中队辖区内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不用再到机场旁边的定损中心处理。而是现场拍照取证后,直接到就近的“快处点”协商处理。
随后,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在“四桥一隧”和仙岳路、成功大道两条快速路设置了17个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临时停靠点。并会同自贸区管委会、厦门保监局,创新试点厦门自贸片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综合服务。
点评:“现场取证、后台处置”的新型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减少了事故处理时间,从拍照取证到撤离,预计仅需5分钟;到“快处点”完成所有处理预计仅30分钟。而不断丰富的事故快处途径和通道,为市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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