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欲对湿地实行名录管理 若违法最高或罚万元
每年冬天,都有不少候鸟飞临福州龙祥岛湿地过冬
海峡网12月29日讯(记者 袁丽群/文 关铭荣/图)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对净化城市空气、调节城市温度、改善城市水质等起着重要作用。昨日召开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会上透露了福州市保护治理湿地的众多举措。
草案规定,非法占用或征用市级重要湿地的,将被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而在湿地保护范围区内使用电网、小网眼等方法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谁来管?林业部门主管
草案规定,所称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形成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沿海区域。包括浅海水域、河口水域、淤泥质海滩等。
草案提出,市级以上重要湿地实行名录管理,分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进行分类保护。未列入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名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湿地,应该被列入市级重要湿地名录:1.典型、有代表性、具有显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2.面积大于2000公顷(合3万亩)的单块湿地,多块湿地复合具有重要维持生态平衡或水文调节作用的湿地系统,蓄水量3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水库;3.有较多水禽集中繁殖、越冬、停歇的湿地或分布有珍稀濒危动植物、中国特有动植物的湿地;4.具有特殊地方历史或文化意义的湿地。
草案还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湿地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如何管?核心区禁施工
草案规定,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核心区、缓冲区、湿地公园的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禁止一切建设活动。而市级重要湿地除公共利益需要的建设项目、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或征用。需占用或征用的,应当经福州市政府同意。
此外,草案还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或征收湿地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因建设施工需临时占用湿地的,需经审批,而临时占用湿地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不得建设永久性设施,损害湿地生态系统。
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投放、种植影响湿地生态安全的生物物种,捡拾、破坏鸟卵,以鸣笛、追赶等方式惊吓野生水禽,干扰鸟类繁殖、觅食等行为或被禁止,甚至处以相应罚款。
怎么罚?最高或罚万元
记者注意到,草案除约束了相关行为外,还明确了法律责任,违反办法的几类行为都将面临处罚。
其中,非法占用或征用市级重要湿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个人或集体若违反有关规定,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投放影响湿地生态安全的生物物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投放物,并处罚款;而使用电鱼、小网眼等方法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据透露,相关的违法行为,最高罚款或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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