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12条措施支持返乡创业 网销农产品最高奖百万
2015-12-12 08:38:05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朱毓松
福州新闻网12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我省支持返乡人员到农村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级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这是我省日前出台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提出来的。
每年重点培育
500个家庭农场示范场
我省将通过加快产业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并重点扶持返乡人员创建农机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合作社,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扶持150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各级财政每年重点培育50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其中省级100家以上,每个设区市30家以上。
鼓励沿海地区对口帮扶山区共建产业园区,自产生财政收入之日起5年内,设区的市级(含市辖区)从园区通过年终结算分回的收入以及分给其他市、县(区)的收入,涉及省级20%体制分成部分全额返还。
省级财政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创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60万元、40万元。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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