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女子存款前未点全钞 “丢”了500元没处寻
海峡网12月12日讯(海都记者 郑靓)本月2日,福州市民黄女士至台江区一银行网点的ATM机上存钱,但她说,4800元放入机器后,机器显示金额却少了500元,怀疑是被机器“吞”了。对此,银行方称,经再三检查,系统正常,机器清账时也未发现多余款项。
这500元到底去哪了?储户、银行各执一词。黄女士要求调取监控,但经报警等环节,交涉数日后,她才得以看到监控。记者了解到,各银行规定,监控录像一般只有公检法等部门有权调取,不向储户个人提供。那么,当存款额出现偏差时,储户如何举证维权?
存款“没”了500元 监控也无法证明
黄女士说,当日存钱前她已在家中将4000元分为四叠,存钱时又另数了800元一同放入机器,“机器点钞时有些卡,后来吐出一张有胶布的钞票。我一看屏幕,发现机器显示只存了4200元。”黄女士立即取消了存款操作,但ATM机只退出了4200元。
黄女士随后至银行大堂咨询,登记后,大堂经理称一周后回复。黄女士随后在柜面办理了存款。
8日,黄女士再至银行,工作人员表示,ATM机在清账时没有发现多余款项,即机器没有“私吞”那500元。黄女士认为,自己存钱前数次确认,存款金额不会有误,因此提出要看监控录像,但被告知需报警才能看。但报警后,民警表示这是非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由双方自行协商。
经黄女士坚持,银行方在电脑上播放了录像,其中显示,黄女士在存钱时只数了8张钞票,而未清点已提前分好的四叠钞票。录像仍无法证明,黄女士存入机器的四叠钞票,是否就是4000元。
银行应提供录像 大额存款宜柜面办
当存款金额出现偏差,储户、银行各执一词时,此类事件往往因金额过小等原因,警方不予立案。那么,市民该如何举证维权?
此类事件的举证关键,在于个人储户是否有权调看监控录像。海都记者走访得知,多数银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公检法等部门有权调取监控录像。若存款额出现偏差,只能依靠监控录像还原当时的情形。
对此,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卓文彬认为,银行与储户有合同关系,有义务向储户提供录像。“银行设置监控的目的,是为储户的资金安全考虑,储户为还原真相调取录像,要求并不过分。”卓律师说,为保护其他储户的隐私权,银行可只提供储户本人的相关录像。
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市民在存较大金额的款项时,没有在ATM机前再次全数点钞的习惯。市民多表示,在ATM前点钞,一则占用之后储户时间,二则有安全方面的担忧。对此,律师提醒,不嫌麻烦,在ATM机前点清存款,能够较好地保留证据,以避免类似黄女士的遭遇出现。此外,业界人士还建议,储户存取大额款项,应尽量在银行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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