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市区禁鸣喇叭区域扩大 交警“流动执法”严查
海峡网12月8日讯(记者 陈恭璋 汤先增 毛朝青 实习生 马婧 通讯员 榕交警)上周六起,福州进一步扩大禁鸣喇叭区域,由三环路以内(不含)扩至五四北和新店。昨日,福州交警严查市区乱鸣喇叭。由于鸣喇叭是动态、瞬间交通违法,往往交警发现时,车子已驶离。为此,交警采用“流动执法”方式:多路口设卡,一旦发现,沿途交警拦截。
噪音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而根据福州市环保局《全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0年至2014年,福州市交通噪声分贝都在69上下,而乱鸣喇叭无疑是拉高交通噪音的重要原因。目前,福州交警已将查处乱鸣喇叭列为常态化执法。
车流中乱鸣喇叭 下个路口就被查
昨日下午3点半,福州鼓楼交警大队在杨桥路执法,海都记者随警采访。记者看到,杨桥路沿线各路口均布置了多名交警。下午3时40分,站在杨桥路达明路口的交警,对讲机中传来前方交警呼叫:“闽A26Z59,白色路虎,乱鸣喇叭,请拦停。”随后,该车在达明路被交警拦下,驾驶员承认按了喇叭,交警对其批评后,依法罚款20元。
而在警方执法时,记者突然听到一旁的车流中传来一阵紧促的喇叭声。循声而去,记者看到,车牌为闽AD580M的小车不顾前方信号灯是黄灯,正朝路口加速前进,试图在红灯亮起前通过路口。却不想,这辆车的举动被现场交警抓个正着,当即被拦到路边。随后,该车司机向交警承认错误,交警依法对其罚款20元。
对此,现场交警介绍,鸣喇叭是动态、瞬间违法,最经常出现在路口。而执法中,往往交警发现违法时,车辆已通过路口。为此,交警在沿线路口均布置了执法人员,一旦发现违法车辆,立即通知沿线路口拦停。
两名交警就能认定 没有取证也可处罚
2012年7月起,福州警方将禁鸣范围扩大至三环内(不含三环)所有道路。而本月5日开始,福州进一步扩大禁鸣喇叭区域,禁鸣区增加了五四北和新店区域。
据道交法相关规定,乱鸣喇叭,处罚为罚款20元。
对此,在查处现场,不少市民认为,乱鸣喇叭违法难禁的主要原因,是现有法律对于乱鸣喇叭的处罚实在太轻了,缺乏震慑力。目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少都要罚款50元,“机动车乱鸣喇叭才罚20元,还不如非机动车违法成本高”。
对于市民关注的取证问题,昨日,有法律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交警均配备有执法仪,可以视频取证。同时,一般是两名交警共同执法。只要交警确定司机有乱鸣喇叭违法,即便没有取证也可以处罚,“因交警是履行公职,与车主不存在私人恩怨,即便是上法院,在司机没有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也会支持交警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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