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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 网络订餐前应先查证件

2015-12-01 09:10:29  来源:东南快报
  

  东南快报讯(记者 林雅)网上订餐前,先查查有没有证,再下单。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订餐应查看网络供餐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网上订餐,怎么样才可以吃得放心?对此,省食药监局开出了四条处方,如下:

  处方一:选择合法正规的供餐单位订餐。消费者在订餐前要认真查看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上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查看其证照的相关信息,如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及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等非法供餐者订餐。

  处方二: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消费者应选择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安全时限内能够送达并食用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订餐。收到订餐食品后,应先查验其包装及容器是否清洁、完好,配送的食品是否变质或受到污染等。消费者接收订餐食品后应及时食用,避免因长时间存放食物变质而诱发食品安全事故。

  处方三:避免订购高风险食品。消费者应避免选择冷菜、生食(如醉泥螺、醉虾、醉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拌黄瓜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预拌色拉、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处方四: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网络订餐时要注意留存好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可以拨打消费者保护维权热线12315;如发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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