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领导干部“集体沦陷”之“四宗罪”
教育部网站24日公布,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国传媒大学8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按照程序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中国传媒大学3名校领导: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副校长吕志胜,分别受到了通报批评、免职等处分。除了这三名校领导之外,还有5名干部被处分: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姜纳新、财务处处长刘湧、后勤处处长周哲、党委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铁俊及秘书科副科长陈莹峰。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高校系统一次性处分3名校领导,较为少见。到底他们触犯了哪些“硬杠杠”,导致加上主管财务、后勤和行政等距离校领导最近的5名干部“集体沦陷”?
一宗罪:漠视八项规定,顶风违纪
据媒体报道,早在去年10月底,教育部就曾派出巡视组进驻中国传媒大学,展开了为期两月的巡视。今年1月5日,巡视组向中国传媒大学反馈问题时就曾指出:学校党委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落实工作不够到位,学校领导的办公用房、用车、秘书配备至今没有整改到位。并特别强调,“现任校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而驻教育部纪检组11月24日晒出的八项规定问题账单表明,陈文申和苏志武“一直违规超标使用公务车辆,长期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
在中央三令五申强力执行、落实八项规定之后,类似的事件还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就真的叫人有点疑惑了。中央的八项规定不可谓不明,对各种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员和事件的惩处不可谓不严,作为高校的"一把手"以及党组成员,他们不收敛不收手,视党纪国法为无物,顶风作案。我们不禁要问,他们的胆子从何而来?
二宗罪:“一把手”权力任性,带动下属共同违纪
中国传媒大学官网显示,该校领导班子共有10名成员,党委书记陈文申排在第一位,其后是校长苏志武。副校长共5名,吕志胜排在第三位。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班子“一把手”,能否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不仅关系着部门、地方的运转和发展,也直接决定“两个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得到有效落实。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一把手”如果不敢担当,当老好人或者甩手掌柜,下面的人就容易胡作非为,“一把手”的存在就没有意义。
领导干部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是“一把手”,就自认为上级的处理会有所放宽和顾虑。恰恰相反,对“一把手”更要从严问责。只有这样,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压力才能一级一级传导到最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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