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商贸中心2至4楼违法LED户外广告 被依法拆除
2015-11-20 15:52:26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莫思予 池远
福州新闻网全媒体专电(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池远)位于鼓楼区五一北路与福新路口处的榕城商贸中心2至4楼LED户外广告,经灯管办认定为违法广告设施。今日,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其依法拆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住宅区、路口50米范围内,都不能设置LED广告屏。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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