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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张罚单处理结果不同 派出所窗口办理要扣分

2015-11-20 08:50:42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峡网11月20日讯(记者 涂明)昨日上午,福州余先生到鼓楼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被告知去年12月1日之前的两单“违反禁令标志”,在该大队办理只罚款不扣分,而在派出所窗口处理要扣分。余先生感到纳闷:“为何同一张罚单,到交警大队和到派出所办理,情况不一样呢?”

  余先生说,他是昨天上午9点多到鼓楼区交警大队窗口的。窗口民警说,排队办理违章的人太多,上午已经排满了,让余先生下午2点来办理。

  余先生觉得麻烦,便问能不能去派出所窗口办理。窗口民警回答说,派出所可以办理,排队的人也少,不过建议他还是到交警大队窗口或通过互联网办理,因为到派出所处理,他在去年12月1日之前的两单违章要扣分。

  为何同一张罚单,交警大队和派出所窗口处理结果各不相同呢?福州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违法类型和违法时间,一共有四种情况,12月1日前不扣分的、12月1日前应当扣分但不扣分的、12月1日后不扣分的和12月1日后扣分的。目前,派出所、各交巡警大队窗口均能处理违章。但此次调整后,派出所窗口权限被上级限制,只有车辆违停处理模块和扣分模块,对于涉及扣分的交通违法,无法分辨12月1日前应当扣分但不扣分的违法,只能进行扣分。

  □小贴士

  车辆违法罚款 上网可处理

  交警人士提醒,目前私家车的记分违法和不记分违法处理,市民无须前往窗口,可直接选择网络处理和手机APP处理。

  其中,网络处理方式有三种,登录“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网址:http://gacljtfk.fjgat.gov.cn:8081)、“福州市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jxj.fuzhou.gov.cn/),上述两个网站可以处理不扣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福建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fj.122.gov.cn/),可以处理车主本人的交通违法,但罚款要在200元以下,200元以上的交通违法必须前往窗口处理。

  手机处理方式具体为:目前,省交警总队推出一款手机APP,“福建交警罚没”,可以处理不记分交通违法。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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