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经济条件太差没法赡养老人 靠妻种菜度日
2015-11-15 11:12:06 来源:海峡导报
导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晨玮 海帆)经济条件不好,能否成为拒不赡养老人的理由?近日,海沧法院的法官对此说“不”,判决要求一位老人的儿子承担赡养责任。
陈老太太今年已经年过七旬,她和丈夫老吴一共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长女已出嫁,长子未婚,次子即被告小吴,小吴已经成家。
去年年初,陈老太太的丈夫去世后,她就跟随长子共同生活。
据陈老太太起诉说,现在主要是由长子负担她的一切生活开支,长女有时会给一些生活费,也常关心问候她。但是,次子小吴既不照顾老太太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生活费用,完全不尽任何赡养义务。
陈老太太说,长子无法一人承担老人的所有生活开支。次子小吴为人子却完全不尽赡养义务,有违法律和人伦。因此,她请求判令儿子自2015年起每年一次性支付6000元赡养费。“我经济条件不好,所以没有能力赡养老人。”法庭之上,次子小吴给出了不养老人的理由,他说,自己现在没有能力赡养老太太,因为,他现在没办法干重活,全家全靠妻子种菜为生。
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所说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要求次子小吴承担赡养责任,每年支付3600元赡养费给老人。
法官说法
经济条件不好并非逃避理由
法官分析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当中,原告陈老太太自丈夫去世后无足够生活来源,被告作为子女,应尽到赡养义务,因此原告诉求被告给付赡养费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针对被告答辩称自己无能力赡养能力,法院认为,既未举证,亦与法定义务相悖,因此判决不予支持。
所以,根据原告实际需要、被告收入情况及本地生活水平,法院酌定被告支付赡养费为每月300元。
【责任编辑:赖锋】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女子家庭经济条件不差 仍上超市偷17件床单被套(2015-04-23 09:50:35)
- 李晓鹏:“新常态”条件下中国国家经济战略分析(2015-03-02 19:24:35)
- 朝鲜拟成立多个经济开发区 称条件“得天独厚”(2014-11-13 14:45:48)
- 李克强:中国有信心有条件实现今年主要经济目标(2014-06-20 08:36:53)
- 闽侯464套经济适用住房开售 符合条件家庭快申请(2014-05-12 23:17:27)
- 国家发改委主任: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两岸经济合作(2013-03-07 00:49:34)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