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破跨境卖淫网站 陈静仪等四位香港女星卷入
“2.6亿赌债”属虚假炒作,以“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郭美美曾在网上炫耀豪赌,称“输大了”。就在涉赌被拘的前不久,她还精心炮制出一则耸人听闻的消息--
有微博称,郭美美在澳门赌博欠下两亿六千万元赌债,随后又赴澳门还款,其资料随即从追债网上删除。该微博称,郭美美找到了新“靠山”,替她还清了近半数欠款,使她暂时得以脱身。郭美美本人转发了微博,并留下“汗”的表情。
然而,警方查明,这纯粹是一条虚假新闻。
郭美美供述,她在澳门赌博时认识了某赌博网站负责人杰某,杰某提出借郭美美之名进行虚假炒作,以提高该网站的知名度。两人一拍即合。作为酬谢,杰某向郭美美提供40万元的筹码供其赌博。
“郭美美从澳门回来说,过一段时间会有一个很大的新闻出来,说她在澳门赌钱,欠了很多钱。其实,她并没有欠很多钱,只是帮朋友的网站增加点击率。”吕某某说。不久,杰某的赌博网站发出“郭美美在澳门赌博输2.6亿元”的新闻,被各大网站争相转载。
“当时,我正在办银行贷款买房子,因为这个新闻的影响,银行贷款都不批了。所以,新闻发了没几天,我就跟他说快点撤掉这个消息,已经对我产生了负面影响。”郭美美供述。
郭美美说,当时,杰某认为,如果删掉这条消息的话,媒体会说这是假消息,对网站的信誉造成影响。“所以,过了一个多礼拜,他们接着又发了一个假消息,说我找到新靠山,帮我还了一半的赌债。”这次,杰某又向郭美美支付了10万元。
郭美美还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其实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办案民警介绍。
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男子见面,又收了30万元港币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都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这些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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