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环保局副局长王雄松公车私用 被处警告处分
2015-11-04 07:26:38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日前,鼓楼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年7月期间,鼓楼区环保局副局长王雄松在中午下班途中授意驾驶员许居武驾驶公车前往王雄松岳母的住处,将其妻子、岳母及亲戚三人接回王雄松的住处。
鉴于王雄松违规使用公车,区纪委对王雄松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同时,区纪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区环保局局长林清松进行廉政责任谈话。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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