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统建房屋征收公司总经理刘光松擅驾公车被处分
2015-10-27 10:30:45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10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记者从仓山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仓山区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今年8月28日,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光松擅自驾驶公车,与酒后驾驶无牌电动车的人员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10月19日,仓山区纪委给予刘光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黄新锦】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国资委和央企9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38起 处理77人(2015-10-26 18:43:07)
- 石狮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2015-10-26 09:42:32)
- 厦门查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15-10-22 16:09:35)
- 厦门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15-10-21 08:51:31)
- 福建通报多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2015-10-14 10:07:16)
-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漳州教育系统7人被处分(2015-10-12 10:40:46)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