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家县级林权流转中心成立 林权改革迈进一大步
福州新闻网10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李建辉) 昨日上午,我市首家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闽侯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揭牌成立,标志着我市规范林权流转和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等林权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据了解,闽侯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为该县境内集体林权流转业务提供咨询服务,服务范围为指导境内集体林权依法依规流转;发布待流转集体林权信息;明确标的30万元以上的集体林权流转,并入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做好林权登记与抵押事项;引导申请人自行有偿委托有资质单位出具中介服务事项相关文件材料;规范闽侯县林权抵押担保与林木林权收储服务。
该中心引进民营林权流转中介机构,以商业服务运作模式,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林业专业评估、林权抵押担保、林权林木收储、林权网上公开交易等中介服务。该县集体林业资源实现社会共享,客户可通过中心平台查看挂牌林权资源,参与公开竞价交易。
据介绍,闽侯县在推进林权流转试点工作中,完善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制度,实行“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对被评为县级示范社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014年~2016年新成立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单位,视参与农民人(户)数、经营区面积,经县林业局认定后,按经营规模,由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0.3万元~1万元;对年度内新流转森林资源面积达100亩以上、期限30年以上的,并采取集约化经营的经营主体,经县林业部门认定,由县财政分别给予受让方和出让方每亩10元的奖励;2014年~2016年期间,林权抵押担保机构为林农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的,由县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的2%支付风险补偿金给抵押担保公司。
“市林业局此次全程跟踪指导了闽侯县推进林权流转试点工作。引进民营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林权管理改革有多种模式,闽侯县采取的政府搭台、放开市场的做法,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是对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利用。在进一步明晰林业产权的情况下,放活了林权所有者的经营处置权。”市林业局局长蔡劲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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