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村书记指定个人承建工程 被处党内警告处分
2015-10-13 09:49:45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10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日前,长乐市纪委通报1起近期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经查,2011年至2013年期间,长乐市营前街道马头村在组织建设总造价126万多元的芝里山陵园、骨灰堂、公墓及配套工程和总造价103万多元的芝里山水库清淤、加固、扩容项目中,违反有关规定,将项目化整为零,并指定个人承建工程施工。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的郑光昊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日前,长乐市纪委给予郑光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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