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老人被撞55天后死亡司机被判无罪 检方提起抗诉

2015-09-30 08:49:04  来源:海峡都市报
  

  78岁老人朱某被客车撞倒,入院治疗55天后,伤情继发感染、败血症等,致呼吸循环衰竭,不治身亡。

  东山检方对肇事司机查某提起公诉时认为,查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东山法院审理认为,老人的死亡跟外伤、自身因素均有关系,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查清交通事故是否直接导致朱某死亡,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判令查某无罪。对此,东山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责。

  2012年2月25日晚9时许,雨夜,查某驾驶双层客车,途经东山县西埔镇中心广场路段,碰刮到停留在路中的78岁老人朱某。朱某受伤,住院治疗55天后,不治身亡。最终,交警部门认定,查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

  经尸检,证实朱某因交通事故胸部闭合性外伤,左侧肾脏挫伤并肾周血肿等。治疗期间并发败血症、急性肾功能不全、电解质紊乱等,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另外,朱某事发时78岁,脏器功能下降,且朱某身患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不利于损伤的治疗康复,朱某的死亡跟自身因素有因果关系。

  朱某的死,是否是肇事司机查某导致的,成为该案漫长争议的焦点。

  2014年2月,东山检察院对查某提起公诉,法院判查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后,查某不服上诉。漳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认定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东山法院重审。

  重审庭中,查某提出,自己开车撞上朱某属实,但朱某救治无效死亡并非他导致,所有的尸检报告都无法说明朱某的死亡是他的行为直接导致,朱某的死亡属于多因一果。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东山法院审理认为,朱某的尸检报告证实其死亡跟外伤、自身因素均有关系,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查清交通事故是否直接导致朱某死亡。另外,交通事故造成朱某的伤情程度也无法查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指控查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不能成立。故2014年12月,东山法院判令查某无罪。

  判决后,东山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查某的刑事责任。漳州市检察院支持抗诉,漳州中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认为,查某开车撞伤朱某,如果没有交通事故损伤,朱某生命会更长;如果没有交通事故损伤,就不会引发朱某的治疗问题,朱某的死亡和查某的交通肇事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致朱某死亡的原因力大小及损伤程度,属于量刑依据而不是定罪依据,法院判决也认定朱某死亡与交通事故损伤具有因果关系。查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足以认定。漳州中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刘龙清)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鼓掌

    0人
  • 愤怒

    愤怒

    0人
  • 开心

    开心

    0人
  • 难过

    难过

    0人
  • 惊讶

    惊讶

    0人
  • 恐怖

    恐怖

    0人
  • 点赞

    点赞

    0人
  • 蜡烛

    蜡烛

    0人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