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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美佛儿学校收16.8万教育储蓄金 只能退4.5万

2015-09-26 09:54:48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安镇
  


福建美佛儿学校收16.8万教育储蓄金 只能退4.5万

  韩先生保留的“教育储备金”收据

  福州新闻网9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文/摄)前天,龙岩长汀的韩先生向记者反映称,2009年他儿子小辉(化名)在福建美佛儿学校就读5年级,一次性交了16.8万元的教育储蓄金,合同约定读满3年退学或者转学可以退款15万元。韩先生说:“去年儿子初中毕业后办理了退学手续,学校叫我们今年9月来退款,我们来了,对方却称只能退三成。”

  合同约定可退15万元 校方却说只退三四成

  前天下午,韩先生特地从龙岩赶到福清,准备再次到福建美佛儿学校维权退款。“我们夫妻都忙着做生意,没空接送儿子上学,2009年8月,我经朋友介绍把12岁的儿子小辉送到福建美佛儿学校读小学五年级。”韩先生说,当时他们与校方签订了合同,一次性缴纳16.8万元的教育储蓄金,约定读到高中毕业。“当初就是把16.8万元交给学校以它的利息作为我儿子的学费,期间学校未收取其他费用。”

  韩先生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我儿子初中毕业后不想再读了,便办理了退学手续。当时合同上写明,学生在合同期内就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若退学、转学,第二年9月份到学校可退还15万元。去年,学校也告诉我们今年9月份可以到学校办理退款手续。”

  记者在韩先生出示的与校方签订的合同上看到,合同中“收取方式”一栏明确写着:“乙方一次性缴纳教育储蓄金16.8万元,乙方免交丙方在校期间的每年教育金。学生在合同期内就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若退学、转学,第二年9月份来校办理退款手续,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15万元整。”

  根据合同约定,今年9月1日,韩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到福建美佛儿学校要求办理退款,但学校告知退款时间是9月15至9月25日。9月23日,王女士带着小辉来到学校办理退款,校方却说只能退三成,也就是4.5万元。

  韩先生说,据他所知,最近10来天,江西、四川、莆田等地的10多名家长来福建美佛儿学校退款,都遭遇了教育储蓄金“缩水”的问题,有的家长甚至连校门都进不去。

  “我的退款数额算比较大的了,其他人少的也有上万元。校方以为我们是外地人,拖着不给退款,一些怕麻烦的家长也接受了校方的打折退款方法。”韩先生说,他已经在福清、龙岩两地来回三趟,这让他觉得有些烦心,校方若不全额退还他15万元,他将通过法律渠道起诉校方来维权。韩先生说:“24日下午,我也向福清市教育局反映了此事,该局职成科介入后,校方又改口说最多只能退四成。”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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