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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 加快湿地保护立法

2015-09-22 07:27:22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李白蕾
  

  福州新闻网9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之一,相关立法建议也被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目前立法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规划,我市将建设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其中闽侯塔礁洲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已完工。

  《关于制定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建议》由陈能华等4名代表提出。他们在建议中分析了我市湿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建议加快湿地保护立法,科学合理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划定湿地红线,并建设一批湿地公园,突出对塔礁洲、芦岐洲、帝封江等湿地的保护。

  据市林业局介绍,通过对我市湿地保护管理进行立法,有望建立湿地生态红线与分级保护制度、湿地用途管理制度、湿地自然保护区制度、湿地公园制度等,为《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提供法规保障。届时市林业局也将集中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力量,对非法占用和破坏湿地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惩处。

  代表建议中提到的对重点湿地进行保护的问题,在《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中已有体现。《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尚在报批,拟建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有:福清兴化湾鸟类自然保护区、福清湾水禽保护区、罗源湾湿地自然保护区、连江敖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规划建设的湿地公园有:塔礁洲湿地公园、道庆洲芦岐洲湿地公园、帝封江湿地公园、长乐蝙蝠洲湿地公园等。

  目前,闽侯县政府已投入1718万元建设塔礁洲湿地公园,用于码头修复以及步行游道、观景木平台、湿地观景塔、观鸟塔等建设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打造集生态、休闲、文化于一体的城市湿地生态公园,今年5月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福清市政府也启动了福清兴化湾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也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出发,积极推进滨海湿地保护工作。除了严格审查涉及湿地的用海项目、开展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入海口环境整治,还在罗源县北山村滩涂试点实施互花米草整治,已整治互花米草850亩,并成功种植红树林100亩。今年计划整治互花米草1000亩以上,并全部种上红树林。另外,我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年底将完成成果评审并报省和国家相关部门。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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