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015-09-19 08:33:59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9月19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17日,福建省纪委对外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5月,宁德市农科所所长陈若平与党总支书记周道元向负责联系农科所的宁德市委农办副主任李辉汇报工作后,在一酒行共进晚餐,共消费3693元,其中两瓶五粮液1560元,啤酒630元,菜金1503元。陈若平将当晚餐费拆分为800~900元不等的四份单据列入接待费开支,分别以接待省农大、农科院等单位专家的名义予以核销。2015年9月2日,陈若平、周道元、李辉被宁德市纪委党纪立案调查。
2013年间,中国福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钱坚荣共开支公款人民币12987元、澳门币30355元,用于购买、赠送春节礼券、中秋月饼、香烟等。2015年8月28日,钱坚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相应的违纪款项。
2013年至2014年5月,南靖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沈红治多次违规使用超标奥迪2.0小轿车、本田CRV等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此外,南靖县公安局2013年用12家娱乐场所发票报销接待费用12万多元,报支土楼景区游玩费用1.2万元。沈红治作为南靖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5月21日,沈红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相应的违纪所得。
2013年国庆节期间,省民族与宗教研究所所长张忠发安排驾驶员驾驶公车,送其家人及亲属共5人从福州往返上杭县探亲;其间,还多次使用该车办理私人事务。事后,经张忠发同意,用该研究所公款报销探亲所发生的住宿费、汽油费等费用2030.55元。2015年8月7日,张忠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全部费用。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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