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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举办千人以上活动须提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015-09-17 08:18:42  来源:东南快报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日前,福建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者向公安机关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安全风险预测或评估报告。据悉,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

  据了解,大型群众性活动由于规模大,人员多,物资集中等特点也带来了各种安全问题,如踩踏,火灾等事故,还容易受到违法犯罪的侵害等。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将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为此,福建省公安厅制定《规范》,明确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措施,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举办。

  《规范》要求,在活动筹备期间,由主承办单位自行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专业风险评估机构,对涉及活动安全风险因素,通过分析影响危险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现实情况,预测治安事件(灾害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灾害后果,合理量化大型活动风险,预先评估事故发生可能和严重程度,并据此采取有效措施,使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危害性降到最低限度。

  据悉,根据《福建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应按人数实行安全许可制度。预计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实行;预计人数在5000人以上,或者跨县(市、区)举办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实行;跨设区市举办的,由省政府公安机关实行。

  活动承办者应在举办时间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公安机关7日内审查申请材料,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查验。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举办规模,也不得将活动转让他人承办,违者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要求,活动承办者应当在现场设置治安缓冲区域,用于缓解人流压力或疏散人群。对于超过核准人数出售门票、未按规定设置缓冲区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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