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查处19部侵绿违停机动车 6部依新规各罚500
福州新闻网9月6日讯(记者 邱陵)8月1日起,新的《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正式实行,根据新条例规定,机动车侵占绿地违法停放行为将被处以500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违法成本大大提高。6日,市园林执法部门针对机动车侵绿违法行为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当天共发现19辆违停机动车,依法抄告6辆,其中2辆被拖离。
据市园林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仓山区建新南路、金山大道、浦上大道等路段机动车侵占绿地违法停放现象仍屡禁不止。同时,奥体片区周边正进行多条道路和绿化改造,机动车违规停放不仅造成交通问题,也对新种植的地被植物和整体绿化景观造成影响。
“8月,市园林执法部门与仓山区联合开展机动车侵绿专项整治行动,为顺利迎接首届青运会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上述负责人称,在新法规正式颁布实施首月,市园林执法部门针对机动车侵绿违法行为,主要以宣传新法规和劝导教育为主。
6日,市园林执法支队在建新南路、金山大道、浦上大道,共计发现违停机动车19辆,其中劝导教育违停车辆13部,依法抄告违停车辆6部,其中有2部违停车辆因长时间侵占绿地,且驾驶员不在现场,被依法强制拖离,以避免因车辆长时间碾压绿地对绿化造成更大破坏。
受到抄告处罚的6部违停机动车分别为:闽J20122、闽A00H15、闽A626C5、闽A793V5、闽A821T7、闽A5466V,每辆将依据新规处罚500元;经劝导及时驶离绿地的13辆违停车辆分别为:闽A118B8、闽AG6063、闽AB951H、闽A7909L、闽AD678Z、闽A023D5、闽A5466V、闽A3Z331、闽A0137T、闽ADZ936、闽A39B81、闽A025G0、闽AWS307。
市园林执法支队希望违停车辆驾驶员自收到《违法行为处罚告知单》5日内,尽快到队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强制执行。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依据新的《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从目前情况看,劝导的作用很有限,因此,希望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能给占绿违停车主有效的警示。”市园林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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