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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公维金物业每月咋还收?部门:二次收取违规

2015-09-01 10:13:30  来源:海峡都市报
  

  业主:交房时已缴公维金 后又被收费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在圣地亚哥小区见到了部分低层业主。业主刘女士出示的房产证上写明,120号楼108室为低层公寓,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29.37平方米。

  圣地亚哥小区,有多层住宅、低层公寓、商业街等户型和类别,其中,低层公寓为119幢、120幢、121幢、122幢4幢,各一排,一排16户或20户,分上下5层两户分布,共72户,119幢及121幢带电梯,120幢、122幢无电梯。

  多年来,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部分业主陆续停交了物业费,前阵子,业主刘女士还因欠缴3年物业管理费2万元而被物业起诉,是在举证过程中,业主刘女士才得知,怡家园物业重复向业主收取公共维修基金,这才联合了其他业主共同维权,准备成立业委会。刘女士出示的相关发票显示,房屋在2008年交房时,已按购房款的2%一次性缴交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但交房之后怡家园物业仍按每月0.2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业主收取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业主王女士与刘女士一样,认为这是物业在重复收费,损害了业主的权益。目前,包括刘女士在内的部分低层公寓业主已联名向房管、物价等部门投诉反映。

  回应:物业二次收取公维金违规

  对此,怡家园物业半山墅服务中心经理周春英表示,交房初期缴交的购房款2%公维金是上缴给房管部门的专项资金,国家规定的,这部分资金并未在物业,主要用途是小区大型公用部位,如主体结构、电梯等的大型维修,而每月缴交的0.2元/平方米是小区公共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一些排水管、路灯的维修,而且收费都有到漳州市物价部门报备,每半年在小区公示一次。

  台商投资区建设局房管科李姓负责人称,按购房款总价2%缴交的公维金是国家规定的,业主要缴交。但是,之后小区物业再按月按面积向业主收取0.2元的公维金就不符合法规了,就此也曾向怡家园物业指出其错误做法,纠正错误行为。接下去将联系物价部门对此事作进一步处理。

  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物价局投诉受理中心得知,已接到了圣地亚哥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目前也已受理调查。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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