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专项整治“办事难办证难” 推广网上办事
福州新闻网8月31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张笑雪) 记者昨日获悉,今起我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精简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其他相关职责及乡镇(街道)、社区职责范围内,涉及企业、公民办事的各种证照(卡)及有关证明,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企业、公民核发的各类证照(卡)、执照和企业、公民办事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出具的证明类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应予以取消;进一步精简办理条件,梳理前置条件尤其是互为前置的条件,能取消的一律取消;统一规范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办事作风,提升群众满意率。
《通知》将办理证照(卡)和证明(尤其是与企业、公民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类证明)较多的部门列为重点整改对象,对相关事项提出明确时限要求。
《通知》明确,在10月底前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前置条件,杜绝互为前置条件、相互推诿的“踢皮球”现象;严禁以红头文件规定等形式随意增设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全面清理取消不必要的关联证照(卡)和证明项目。
11月底前,精简申办材料。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类事项,对办理环节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对行政服务中心不同办事窗口需提交相同证照(卡)或证明材料的,应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予以精简。
12月底前,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委规章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鼓励具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入本地开展中介服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心监管制度、中介组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窗口岗位的定期轮岗和激励机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做好省直部门内网和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内网的对接,构筑全省互联互通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实现数据采集与信息共享。对与企业、公民及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实现公开、透明、阳光运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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