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违纪违法被免职调查
2015-08-30 10:23:1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奚晓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相关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奚晓明简历:
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72.01-1978.03 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警察
1978.03-1982.01 吉林大学法律系学生,获法学学士
1982.01-1985.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1985.06-1993.0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正处级)(其间:1985.10-1987.09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中级法院锻炼;1989.09-1993.01北京大学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09-1992.09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
1993.07-2000.08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其间:1997.09-1998.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班学习)
2000.08-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1998.09-2002.07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08-2004.06挂职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简历摘自最高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钟培培】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2015-07-12 16:39:54)
- 奚晓明:应对危机,司法应有所作为(2009-03-03 16:13:52)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福网视听
福州365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