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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网前版主报警称遭“人肉” 对方骂人没底线

2015-08-14 10:06:05  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林珊
  

  【小鱼网回复】

  “我没有义务为你解释事情的前因后果”

  上午记者按照小鱼网上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唯一的投诉途径是邮箱,有接到投诉就会处理,但至今为止没有看到相关投诉记录。当记者问网站在发布信息之前应该审核的义务时,该工作人员回复说:“每天几万份帖子,不可能每份都提前审核。”

  对此,黄女士说她是发到“小黑屋”,“鹭岛民生”版主及其以上级别的人可以看到,按理说要处理的,但是到今天为止点击量达到30,没有相关回复。她并没有投诉到邮箱。

  当记者问工作人员禁言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将他人信息公布到帖子上的人(佛石中水)没有被禁言,而当事人(黄女士)却被禁言?工作人员说:“你不了解事情,我没有义务为你解释事情的前因后果。”

  【说法】

  警方

  属于民事纠纷 目前没有立案

  记者从警方获悉,黄女士这一情况属于纯粹的民事纠纷,目前没有立案。警方称,在向黄女士了解事情的过程中,黄女士只讲到对方怎么样,没有说到自己如何。此外,黄女士提供的另一方也只是网名,警方暂时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建议黄女士可通过走法院途径解决。

  “他们的纠纷,到底谁对谁错,我们没办法衡量。若法院需要我们怎么做,我们才会进行调查。”警方说。

  律师

  涉及个人照片等资料 涉嫌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林武: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民事权益包括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

  从黄女士提供的两篇帖子来看,其中有涉及黄女士的个人照片等资料,初步判断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如果是事出有因,在此之前的因素也要考虑,从法律诉讼的角度来说还要收集更多的证据才能下定论。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在通过公证保留网络侵权证据后,被侵权人有权与网站交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网站调查核实存在侵权行为后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将与诽谤者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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