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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GPS管理费扣12分?华安交警大队长称缴费自愿

2015-08-12 09:12:50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王龙祥
  

  反映:路过华安 就要交钱

  昨日下午,厦门的Z先生反映,5日下午,他的大货车沿着漳华路往华安方向行驶,快到华安县城时,被交警拦下,并要求交300元的“GPS管理费”,如果不交,就要扣12分。“拦我们车的交警姓姚。”Z先生说,被拦下后,姚姓交警拿了他的驾驶证等证件,并问他车子是否交了GPS管理费。“按照GPS管理原则,我的车子是厦门的,只要在厦门交管理费就可以了,我也已经交了(一整年600元),为何到了华安还要交?”

  Z先生说,与对方理论了几句后,就被要求将车子开到停车场,对方还称“等你搞清楚了再处理”。“第二天上午,我们赶到交警大队后,他们要求我必须交GPS管理费,要求每台车每个月交100元,而且一次性要交一个季度。不交就不处理。”Z先生说,他只好在华安县旧公安局大楼里一间写着“GPS监控中心”的办公室里,交了300元,拿着收据才到停车场取车。

  Z先生提供的收款收据中,显示的是“监管费”(8-10月),盖的章是“漳州市北斗科技工程有限公司”。Z先生回忆说,收钱开发票的人员穿着协警的服装。

  回应:自愿缴费 不是强制

  这笔所谓的“GPS管理费”到底是啥?昨天下午,华安县交警大队的吴大队长表示,这笔钱是协会收的,而且是司机自愿缴纳的,“这个协会是车辆企业公司成立的,自发组织的。所有进入华安县境内的大货车,必须安装GPS并向我们交警大队报备”。

  吴大队长说,目前已经有500多辆车集中起来,由协会自己管理,每辆车每个月交100元的管理费。

  吴大队长强调,这笔费用不是强制收取,而是司机自愿交纳,目的就是劝导车辆加入该协会。

  那么这笔收费是否合理呢?昨日下午,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的工作人员肯定地回复导报记者,物价局根本就没有这个收费项目,华安县交警大队的这个收费项目也没有向物价部门报备。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以拨打12358投诉。

  而漳州市交警支队林副支队长表示,将对此进行调查了解。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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